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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承诺“买一送一”交房时面积缩水一半
虚假房地产广告貌似“馅饼”实为“陷阱”
2008/10/25 15:36:29作者:赵文明 李杨 摘自:法制日报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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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以为是块‘馅饼’,不料却掉进了‘陷阱’。”和记者谈起自己的购房遭遇时,周先生的心情“很郁闷”。

  近日,在湖南省株洲市购买商铺的周先生向株洲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长沙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铺面,并返还其支付的款项和赔偿经济损失近600万元。

  周先生是广州人,2003年12月到株洲走亲戚时,看到一个名为“株洲铜锣湾广场”的商铺正在销售。面对着大幅广告上“买一送一”的字样,周先生心动了。

  开发此楼盘的长沙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周先生,“买一送一”是指商铺一共三层,顶层层高6米,业主可以自行隔成两层,价格按一层计算。这位负责人还说,给他最大折扣9.3折。

  “不仅‘买一送一’,还享受打折优惠,开发商的这一举动让我很感动,于是我签了认购协议书并交了1.7万元的押金。”周先生说。

  不久,事情起了变化。

  2004年6月,人在广州的周先生得知开发商将三层楼改成了四层楼,三层的层高也变为3米左右。

  周先生立即赶到株洲找开发商了解情况。开发商解释说,三层改成四层是经过株洲市规划局批准的。至于买一送一,对方回答,商铺的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是一样的,可以将三楼的公摊面积放到四楼对称位置,三楼和四楼全部按套内面积计算价格。于是周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交纳购房款126万元,并由银行担保贷款152万元。
 
    2007年8月21日,开发商通知周先生办理产权手续。这时,周先生才发现,对方提供的《株洲铜锣湾置业单》与原购房合同不符,原本写明三楼四楼的套内面积变成了建筑面积。

  “这样一来,三楼四楼分别去掉公摊面积之后,我所购商铺总的套内面积缩水了近一半,多付款项达110多万元。”周先生说。

  “认购协议书里面确实说了‘买一送一’,但后来我们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没有这一条款,而且认购协议书里写得很明白,‘本认购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后自动失效’。所以,正式合同签订后,原来承诺‘买一送一’的认购议书已经作废了,我们无须再按认购协议书向周先生履行义务。”长沙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解释。

  “我签订完房产公司预售时的认购协议书后便交纳了1.7万多元的押金,如果后面不签订正式合同的话,按照协议规定,定金就不能退回。”周先生对记者说。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绝大多数购房人对楼盘的第一印象都来自于广告。“正因为广告的影响力如此之大,才使得一些开发商不惜巨资为楼盘做广告,甚至弄虚作假吸引我们的目光。”一位购房者对记者说。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开发商在广告中做出的买一送一、打折、室内装修档次等承诺,很多都无法兑现。更为严重的是,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居然在所出售楼盘手续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就大肆利用广告进行宣传,引诱消费者购房。“虚假房地产广告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因此,规范房地产广告势在必行。”(记者 赵文明 实习生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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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购房,承诺,买一送一,交房,面积,缩水,一半,购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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