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谁有权收物业费
2009/1/14 21:31:47作者:本站 摘自: 编辑:本站
谁有权收取物业费?业主们一般没有清晰认知,或者认为只有物业公司才有权利收取物业费。实际上,此未尽然!
在业主入住社区之前,换言之,早在开发商售房初期,由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公司即已进驻小区,直至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且由业主大会出面解聘前期物业公司而改聘新物业公司的期间,一直为业主提供服务。该期间,业主虽很大可能未与前期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物业公司仍可以依据“事实服务”向业主主张物业费。
但是,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成立之后,业主可依自治意志与原来物业公司解约,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如果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公司接洽,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则可以约定由业主委员会向众业主收取物业费,再向新物业公司交纳款项,则可以实现一种和谐有序状态:在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好的前提下,而个别业主不愿缴纳物业费时,则由业主委员会向其主张履行缴费义务,而非物业公司;在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前提下,亦由业委会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而避免单个业主以不缴纳物业费的方式对抗物业公司。此类三方主体架构可以实现社区法律关系的衡平化!
本文关键词: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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