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夫妻共有房屋,谁是业主
2009/1/14 21:33:19作者:本站 摘自: 编辑:本站
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夫妻所购置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非存有约定将产权单属一方。反之,如果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但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那么该房产亦为夫妻共有房产。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内容,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夫妻共有的房屋,不区分共有性质源于约定还是法定,以其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业主,未登记另一方则不是业主。
由于夫妻间关于房屋产权的内部约定无法对抗房屋产权证的对外公示效力,因此若房屋系夫妻共同所有,在进行产权登记时,另一方不妨在“共有权人”一栏进行登记,从而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为夫妻双方。相应地,双方均可被认定为业主。
本文关键词:夫妻共有房屋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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