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文强律师就小产权房问题接受央视采访
2007/9/21 20:58:24作者:CCTV 摘自: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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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文强律师就小产权问题接受央视采访
视频网址:http://news.cctv.com/financial/20070713/109039.shtml
CCTV.com消息(360度):在前几天的节目中,我们从多方位连续报道了小产权房的现状。小产权房从出现到现在,已经有十年以上的时间了,人们不仅关心小产权房的风险和产生的原因,也关注小产权房的未来。而被卷入到这场争论的,不仅有小产权房的购买者、开发者和销售者,也有官员、学者。今天,我们就来关注一下围绕小产权房争议的各种声音。
6月18日,在小产权房出现了十多年之后,建设部提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7月2日,著名房地产商,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直接以“无奈的建设部”为题发表博客,说这种用新闻发布方式提出的"风险提示"充分表现出法律的混乱与苍白,显示出建设部无权管理的无奈。因为《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的前提是"城市",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房地产不在其约束范围内。
而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本身来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也发表观点:农村集体土地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等都有权管理,却又职责不清,各自为政。这是造成小产权房失于监管的原因之一。
专门处理房地产纠纷的律师毕文强持有与此相反的观点,他认为这件事并不是不能管,无法管。建设部门虽然无权管理小产权房的建设行为,但有权管理小产权房的市场销售行为。而且其它一些部门对此也有监管权。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强:在拿地环节,县级以上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监管。一旦进行建设过程当中,就北京市而言,应该是北京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可以对这种在北京市规划区的内非法建筑予以管理。 第三各环节就是我们进行销售的时候,由北京市建委他们是可以对销售环节予以监督,像没有产权的房屋他们完全可以就开发单位,这种没有产权销售的行为予以处理。所以说我们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我们的这种监管是完善的,但是从具体的实施角度来讲,我们的监管是失灵的。
与监管权限是否明确的争论相对比,房地产中介方面的专家胡景辉的观点更为鲜明:利益的趋动才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利的真正原因。
我爱我家控股公司副总裁胡景辉:实际上是有很多地方利益存在的,包括某些地方的乡镇的政府,村委会,为了考虑到地方的经济利益,有的甚至打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样的旗号来建设和开发这样的乡产权房。
在房价不断高走,中低收入人群对低价房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一些对集体土地拥有一定管理权的镇政府和村委会看到了开发小产权房带来的巨大利益。与普通商品房建房主要成本出自地价相比,建设小产权房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记者:小产权房实际上在拿地的环节上成本是零?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强:可以这样讲,小产权房在成本极低的情况下,它的价格虽然是低于现在的市价,仍然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得益最大的就是组织开发的开发商或者是当地的乡镇政府。
小产权房不仅折射出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也折射出城市房价虚高的问题。一些声音直接指出,小产权房省去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住房价格就可以压低70%左右。透过"小产权房"这面镜子,不难看出有关利益主体获利之丰厚。也反证了我国的房价不是不能低。
视频网址:http://news.cctv.com/financial/20070713/109039.shtml
CCTV.com消息(360度):在前几天的节目中,我们从多方位连续报道了小产权房的现状。小产权房从出现到现在,已经有十年以上的时间了,人们不仅关心小产权房的风险和产生的原因,也关注小产权房的未来。而被卷入到这场争论的,不仅有小产权房的购买者、开发者和销售者,也有官员、学者。今天,我们就来关注一下围绕小产权房争议的各种声音。
6月18日,在小产权房出现了十多年之后,建设部提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7月2日,著名房地产商,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直接以“无奈的建设部”为题发表博客,说这种用新闻发布方式提出的"风险提示"充分表现出法律的混乱与苍白,显示出建设部无权管理的无奈。因为《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的前提是"城市",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房地产不在其约束范围内。
而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本身来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也发表观点:农村集体土地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等都有权管理,却又职责不清,各自为政。这是造成小产权房失于监管的原因之一。
专门处理房地产纠纷的律师毕文强持有与此相反的观点,他认为这件事并不是不能管,无法管。建设部门虽然无权管理小产权房的建设行为,但有权管理小产权房的市场销售行为。而且其它一些部门对此也有监管权。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强:在拿地环节,县级以上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监管。一旦进行建设过程当中,就北京市而言,应该是北京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可以对这种在北京市规划区的内非法建筑予以管理。 第三各环节就是我们进行销售的时候,由北京市建委他们是可以对销售环节予以监督,像没有产权的房屋他们完全可以就开发单位,这种没有产权销售的行为予以处理。所以说我们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我们的这种监管是完善的,但是从具体的实施角度来讲,我们的监管是失灵的。
与监管权限是否明确的争论相对比,房地产中介方面的专家胡景辉的观点更为鲜明:利益的趋动才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利的真正原因。
我爱我家控股公司副总裁胡景辉:实际上是有很多地方利益存在的,包括某些地方的乡镇的政府,村委会,为了考虑到地方的经济利益,有的甚至打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样的旗号来建设和开发这样的乡产权房。
在房价不断高走,中低收入人群对低价房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一些对集体土地拥有一定管理权的镇政府和村委会看到了开发小产权房带来的巨大利益。与普通商品房建房主要成本出自地价相比,建设小产权房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记者:小产权房实际上在拿地的环节上成本是零?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强:可以这样讲,小产权房在成本极低的情况下,它的价格虽然是低于现在的市价,仍然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得益最大的就是组织开发的开发商或者是当地的乡镇政府。
小产权房不仅折射出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也折射出城市房价虚高的问题。一些声音直接指出,小产权房省去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住房价格就可以压低70%左右。透过"小产权房"这面镜子,不难看出有关利益主体获利之丰厚。也反证了我国的房价不是不能低。
本文关键词: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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