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下设“财经小组”遭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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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 14:38:59作者:周夏莹 摘自:晨报 编辑: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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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维修基金使用及公益收入进行严格“把关”,佳达新苑小区业委会2006年时决定下设“财经小组”,然而一年多后,这个自设的监督机构却遭到业委会张榜“罢免”。由于对业委会工作有意见,近日,小区部分业主提出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对业委会进行改选。
成立一年多后即遭罢免
为了对小区物业管理的财务状况、日常财务收支去向和共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佳达新苑的业委会委员曾提议自设监督机制,由业委会聘请两名业主组成第三方监督。2006年8月,业委会下设的“财经监督管理小组”(以下简称“财经小组”)正式上岗,业主代表冯根娣和居民代表吴炜成为了其中的成员。
然而,去年12月,成立仅1年多的“财经小组”就被“罢免”,业委会在公告中表示,2007年初,业委会在检查工作时发现了“财经小组”的一系列问题,“为此,已决定不再安排‘财经小组’任何工作,给予撤销”。同时,公示中附带作出了提示———让业主提高警惕,“识破极个别人打着‘财经小组’的名义,造谣惑众,制造混乱”。业委会主任表示,“财经小组”只是业委会的下设机构,并不属于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很多行为都已“越权”,致使业委会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停车收益业主仅得3成多
原“财经小组”成员冯根娣向记者介绍,2006年上岗的“财经小组”根据小区良宇物业管理处提供的2005年1月到2006年6月间的数据展开了查账工作,冯根娣等人从中发现,其中停车收益一项存在重复支出的问题。
冯根娣表示,按合约中对停车收益四六分成的约定,业主应获得六成收益,但现在除了扣除税金之外,部分收益还被用于物业公司购物及“春节慰问”、“高温补贴”和各种节日奖励所用,剩余所得仅占总收入的3成多。冯根娣、吴炜表示,而此后的账目就未见公布,“财经小组”的监督工作遇到了障碍。
对此,业委会主任表示,小区账目完全公开,而小区1.3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在同地段和档次的小区中偏低,为使物业公司不提升物业费,就从小区公益性收入中予以适当补贴,他表示,这一项已通过业主大会书面表决通过,并在小区内进行了张榜公示。
超半数业主要求改选业委会
由于搬迁和辞职等原因,小区原业委会5人组日前仅剩3人,有业主由此提出了重新召开业主大会改选业委会。在业主出示的联合签名中,记者看到,小区198户业主中签名数超过了50%,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就应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委会的换届或增补工作预计在春节后进行。”小区居委会书记表示,目前已将小区业主的请求上报街道及房办,预计在春节过后,将派工作小组进小区,之后由工作小组、居委会、业委会和业主代表四方联合向小区业主发放意见征询单,超过50%的业主支持换届则启动改选工作,否则则进行增补。
业主问题咨询专家刘生敏认为,由业主大会产生的监督组织,应对业主大会负责,业委会无权撤销;即便是业委会下设,如原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撤销也必须征得当事批准机构的同意;如果只是由业委会自设,则其拥有撤销的权利。
业委会内部发生争议最终的裁决机构是业主大会,而来自于业主的任何文件、信件,业委会委员都必须接收。
注:本网站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对我们发表此文章存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成立一年多后即遭罢免
为了对小区物业管理的财务状况、日常财务收支去向和共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佳达新苑的业委会委员曾提议自设监督机制,由业委会聘请两名业主组成第三方监督。2006年8月,业委会下设的“财经监督管理小组”(以下简称“财经小组”)正式上岗,业主代表冯根娣和居民代表吴炜成为了其中的成员。
然而,去年12月,成立仅1年多的“财经小组”就被“罢免”,业委会在公告中表示,2007年初,业委会在检查工作时发现了“财经小组”的一系列问题,“为此,已决定不再安排‘财经小组’任何工作,给予撤销”。同时,公示中附带作出了提示———让业主提高警惕,“识破极个别人打着‘财经小组’的名义,造谣惑众,制造混乱”。业委会主任表示,“财经小组”只是业委会的下设机构,并不属于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很多行为都已“越权”,致使业委会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停车收益业主仅得3成多
原“财经小组”成员冯根娣向记者介绍,2006年上岗的“财经小组”根据小区良宇物业管理处提供的2005年1月到2006年6月间的数据展开了查账工作,冯根娣等人从中发现,其中停车收益一项存在重复支出的问题。
冯根娣表示,按合约中对停车收益四六分成的约定,业主应获得六成收益,但现在除了扣除税金之外,部分收益还被用于物业公司购物及“春节慰问”、“高温补贴”和各种节日奖励所用,剩余所得仅占总收入的3成多。冯根娣、吴炜表示,而此后的账目就未见公布,“财经小组”的监督工作遇到了障碍。
对此,业委会主任表示,小区账目完全公开,而小区1.3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在同地段和档次的小区中偏低,为使物业公司不提升物业费,就从小区公益性收入中予以适当补贴,他表示,这一项已通过业主大会书面表决通过,并在小区内进行了张榜公示。
超半数业主要求改选业委会
由于搬迁和辞职等原因,小区原业委会5人组日前仅剩3人,有业主由此提出了重新召开业主大会改选业委会。在业主出示的联合签名中,记者看到,小区198户业主中签名数超过了50%,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就应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委会的换届或增补工作预计在春节后进行。”小区居委会书记表示,目前已将小区业主的请求上报街道及房办,预计在春节过后,将派工作小组进小区,之后由工作小组、居委会、业委会和业主代表四方联合向小区业主发放意见征询单,超过50%的业主支持换届则启动改选工作,否则则进行增补。
业主问题咨询专家刘生敏认为,由业主大会产生的监督组织,应对业主大会负责,业委会无权撤销;即便是业委会下设,如原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撤销也必须征得当事批准机构的同意;如果只是由业委会自设,则其拥有撤销的权利。
业委会内部发生争议最终的裁决机构是业主大会,而来自于业主的任何文件、信件,业委会委员都必须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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