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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的瞎胡闹
业主维权困难的深在原因
2008/3/14 11:38:04作者:北野 摘自:http://house.focus.cn/msgview/703/117120922.html 编辑:张慧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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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由北野先生 2008-01-18 12:12:14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业主之声论坛。摘录此处,供读者参考学习。

    诚如文中所言,业主维权已经伴随着商品房市场的发生,走过了10个年头。这其中存在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等等。根本上而言,这是个社会问题,涉及到的何止是制度体系伦理道德的重建。本文争议颇大,故摘录在此,希望众多业主阅有所收获。

    此文仅代表文章作者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

【正文】
    业主维权的历史将近10年了。10年来,业主维权困难的深在原因到底是什么?我提出如下思路,供大家参考。

    其实,业主群体应该是一个创造新文明、新文化的群体。他们代表了中国的未来。本来,这样一个群体应该是积极、乐观、向上,有公益心,团结,有理性而强大的。他们应该对社会稳定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但事实恰恰相反。这个群体自称是一个“弱势群体”,一盘散沙,缺乏理性和公益心,不仅不积极、乐观,而是消极、绝望,常常对社会做出破坏性的举动。我们说的是现象,而不是原因。造成业主目前维权困难,境况不佳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深在原因是业主共同体意识的缺失。

    所谓“共同体意识”,就是大家有归属感,认同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从而使大家可以成为一个有机体而不是一麻袋土豆。

    中国传统的共同体意识有两个主要来源:血缘与国家。前者是天然的,后者是政治的,特别是中国人在遭受外来侵略时,国家作为一个共同体的象征,可以起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对敌。

    西方的共同体意识有基督教或其他宗教,形成规模相对小而独立的“社区”。这是我们的文化传统中缺失的。

    在现代社会中,有经济共同体和政治共同体。前者靠利益把大家维系起来,有组织,有纪律,受法律保护;后者靠一种共同的政治理念把一群人组织起来。

    一群人要干任何事,都必须首先形成一个共同体。说俗了,大家总得组织起来,有个规矩,不能是一群乌合之众吧?

    但业主群体恰恰是这样一群“乌合之众”。他们住在一起,即不是为了理想,也没有崇高的目标,而纯粹是因为有钱,想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这些人住在一个楼里,就像一堆土豆被装进麻袋里一样。虽然从外面看是一个整体,但内心里,谁跟谁都没有关系。他们几乎没有共同体意识。因为,我们已知的共同体意识就有四种:血缘的、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你说,业主群体占哪一种?这是业主群体维权困难真正的深在的文化上的原因。

    怎么办?今天,我们正在创造一种新文化,新文明的过程中。我们的确是一些“先驱者”。舒可心先生喜欢用华盛顿来比喻。我们这些业主其实就是1620年美国《五月花号公约》里的那些人。我们与人家的差距是我们没有宗教传统,没有“天然”的共同体意识,需要重新建立。

    从哪里开始建立?唯一可行的途径就是从理性开始。理性可以使每一个业主认识到,如果你不把小区看成是一个整体,是自己的家,大家不团结起来,那么,你们就是一麻袋土豆,就是任人宰割的猪羊。中国人不是没有团结的传统。当中国人活不下去时,他们会团结起来,揭竿而起,但那样的团结,既不适合业主群体,也不适合现代社会。它适合农业社会的无产者。

    业主应该从精神上团结起来,把小区当自己的家。如果仅仅为个人利益,为了泄私愤,那么,大家早晚作鸟兽散。因为,大家为利而来,一定会争利,最后,还是成为“利益小人”,彼此残害。

    因此,业主群体的团结,必须建立在一个崇高的理念之上,必须超越利益,建立在美德基础之上。否则,业主群体就是组织起来,不是因为争利而引发新的社会动乱,就是在争到利之后,自己内部相互残杀。

    最近,全国各地的一些业委会积极分子们希望组织起来,这是一种“共同体意识”的觉醒,而且,业主也一定会组织起来。问题是:这些先驱者们有什么理念?他们想干什么?如果他们说,我们想组织起来,帮助政府建设和谐社会,政府说,我不需要你的帮助,或者,干脆不理你。怎么办?如果说为了业主的利益,那么,业主的根本利益到底是什么?就是作为一个共同体,他们如何在理性和良知的基础之上建立正义!因为没有正义,就没有一切。

    请原谅我的愚笨,不管是广东的,还是北京的,我没有看到这些“先驱者们”,这些“华盛顿们”有任何关于申张正义的崇高理念和道德意识。

    让我们看看《五月花号公约》的基本精神。这种精神是美国立国的基础,是一个群体变得强大的源泉。

第一, 信仰。没有信仰,人的精神就没有根基,人就容易随利而变。因此,人也就变得没有原则,不可信了。谁会信“利益小人”?没利时,说得天花乱坠,怎么都行,有了利,翻脸不认人!

第二, 契约精神。犹太教、基督教都有强烈的契约传统和契约精神。一个人在上帝面前发过誓,就不能翻悔。不能说了不算,算了不说。在这样的基础之上,人的承诺、制定出的法规才有效。

第三, 具体的誓言如下: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庄严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 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一应公正法律、法规、条令、宪章与公职,我及全体保证遵守与服从。

签署此公约的只有51个男人。(当时,中国的明朝正在准备建立阶段。那时,中国已经有数亿人和数千年的文明。200多年后的结果如何?)美国立国的基础就是如此。所以,强大不在于物质,不在于人数的数量,而在于人的精神!在于这样的精神可以建立起什么样的共同体意识!不解决这个问题,业主维权就不过是在现代文明中的另外一种“瞎胡闹”。
本文关键词:业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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