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显示的是 板块的留言
欢迎您进入【中国房地产专业律师网】发表留言,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不要发表违法言论。


No:117
主题:房屋拆迁纠纷咨询
发言人:童 湘芹
毕律师你好:<br /> 我是江苏张家港市的居民,现因水利局要拓宽河道,面临拆迁(这是我家遭受第二次拆迁),程序已进入到商谈拆迁补偿协议。我们的房子在镇上,归属杨舍镇。是8年前某公司用公司的土地建的,是那种多层式的商品房。属于那种小产权房,只有镇街道颁发的房产证,没有国土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不过我们曾今向那公司缴纳过土地使用费,并且有缴费凭证。<br />  <br /> 这次拆迁,拆迁人告知按《张家港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补偿,没有区位补偿。房子才评了11万。(距我家500米以外的房子现已升至4500元每平米。)评估机构是拆迁人定的,室内装潢评估时漏了很多东西没评,装潢评估的价格也不是根据《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评估办法》评的。(《张家港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室内装潢评估根据《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评估办法》评估。)<br /> 当我们问及时,拆迁人(其实是政府人员)回答说“张家港拆迁评估不按《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评估办法》评估,只按张家港的规定评估。”但当我们追问是张家港什么规定时,他们却说不懂,让我们自己去问评估师。<br />  <br /> 另外,张家港国土资源局在2004年曾发行过一份关于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张家港市农村房屋预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上面提到“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范围外近郊(与二环路绿线控制范围内相交的村民小组)的农村村民,因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项目需要预拆迁的,由其本人提出预 拆迁安置申请,经所在村、镇审核,报市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可在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范围 内购买定销房。 其宅基地的土地补偿,按临近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范围的区位价标准的90%予以补偿。”而我们正好就在这个地段,不过向拆迁人提起时,他们却说我们不享受这项规定,并说我们的房子没有在房产交易市场交易过属于那种违章建筑,如果我们不妥协的话,政府将有权无偿收掉该房子。(在这边我想申明的是:这所房子是我们家第一次拆迁用拆迁款买来的住房,并已在该房子里生活了5年。)<br /> <br /> 还有,在拆迁谈判过程中,拆迁人无视我们提出的问题,而只是一再给我们限制时间。例:在什么什么时候不签字的话超面积的10%不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以及在什么什么时候不签字的话没有外加的装潢补差及奖金等。<br /> <br /> 请问毕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并且应该怎么和拆迁人谈?关于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范围外近郊可享受临边90%的区位补偿这一条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坚持?自建房可以享受,这种小产权房就没有享受的权利吗?另外,镇上的房子应该按《张家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还是按《张家港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补偿?目前这种局面,我们需不需要聘请律师和他们进行谈判?如果请律师的话,大概有多少胜诉的可能?以上盼回复!谢谢!
毕文强于
您好,看到您家的情况,确实非常令人同情;房屋才使用5年又开始拆迁!关于小产权房屋,国家现在的态度是予以保护购买人的权益;现在的问题是,整个拆迁项目、拆迁补偿标准的合法性是你们需要争取的地方,必要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的手段来进行;对于拆迁人,他们经常使用一个威胁的方式来迫使被拆迁人妥协,通过法律手段是对抗拆迁中非法行为的最佳方式。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13522500333
No:115
主题:房价下降尚未交房得业主如何讨个说法
发言人:老百姓
留言内容<br />    律师您好:我们买的房子现在降价了,作为业主是否能像开发商讨个说法??????<br />    谢谢您!
杨强于
房价的下降是市场规律,它是受供需情况及其他复杂因素影响。能否找开发商讨说法,还要看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有无对房价款做相关约定。如没有约定,就没有讨说法的依据。
No:114
主题:土地使用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我支付土地使用相关费用?
发言人:王文翔
留言内容<br />     毕律师您好:<br />        03年甲企业破产改制,乙开发商购买了该企业一办公楼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当时甲企业改制时用一楼45平方米房屋一间抵顶了拖欠我们10人的工资,05年我们办理了该房屋产权证.现在乙开发商提出要求我们从03年开始到今天占用其土地使用权,计算了30万元的费用及利息.麻烦您给我们支招,谢谢!
张晓燕于
回复内容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甲企业当初将房屋作为工资抵给你们时,已一并将土地使用权抵给了你们,现你们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他人是无权要求你们支付土地使用权费用的。如果甲企业当初改制时涉及到重复转让的问题,那么可让乙开发商直接追究甲企业的相关责任,与你们无关。
No:112
主题:律师您好,向您咨询房屋遗产分割问题
发言人:小刘
我和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15、16年,我爷爷和爸爸都是铁路职工。爷爷去世后,奶奶让我爸爸出5000购买了此房(其它子女也知道),产权还归爷爷奶奶所有,我爸爸并没有房产证,6年前奶奶去世了,没有立遗嘱。按照铁路规定,房子只能由铁路子女继承,我爸爸的三个兄弟姐妹(都非铁路职工)现在要求分房让我家拿出钱,每人得一份钱房屋就归我家所有,但是有一个姑姑弃权,而其它三人要求把她的那一份冲到三人手里,请问这样合理吗?我爸爸在分的财产中,可否多得一部分钱?我姑姑分别在弃权书和另外三人要求冲钱的协议上都按指纹了,这又有什么说法?在分钱时是不是应该要按照铁路企业房评估的结果商量每人分得的钱?  谢谢!
杨强于
小刘你好,前期网站出现问题导致留言无法回复。
根据法律的规定,你父亲对爷爷、奶奶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在继承时是可以多分得财产的。
姑姑的弃权,表示其已经放弃了继承权,她所继承的那部分财产应当由包括你父亲在内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需要看姑姑的弃权书和冲钱的协议书在时间上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时间不一样,那相应的法律效果也不同。
No:111
主题:房屋不能按期入住
发言人:fffff
毕律师您好:<br />     本人来自内蒙古通辽,在当地购买了一处经济适用房先交的是订金两万并有一简单的购房协议书,在购房协议书第六条写有(房屋交付日期为2008年12月30日前,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施工推迟,交工日期顺延)但到现在开发商刚打地基,去资询,他们也拿这一条款做为理由(拆迁太慢)这几天马上又要签正试的购房协议了但是新协议到房屋的交付日期又延长到了2009年12月30日前,我想请问一下这是不是开发商违约??因马上又上交款重新签购房协议,急盼回复!!谢谢!!
杨强于
您好,我是毕律师的助理杨律师。
根据您的描述,我认为这是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至于合同条款的约定,不是其违约的理由,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取得赔偿,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重新签订购房协议有可能是开发商故意逃避前协议的违约责任。
No:110
主题:关于亿霖木业
发言人:王鹏
你好。我想问下。关于亿霖木业那些高管在你判断能受到什么样的刑期
毕文强于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检察院具体指控来进行判断。
No:109
主题:律师您好,向您咨询房屋纠纷问题
发言人:kuailecb
企业产房屋承租人是A,但B为长期的实际居住人户籍也在居住房内,居住至拆迁并在拆迁时按拆迁公告提前搬迁,但后来A因年事高委托C持A的租赁合同和委托书去办拆迁手续将房屋拆迁费、搬迁奖励费及搬迁补助费全部从拆迁中心领走,转天C只给B少部分拆迁安置费,将B大部分拆迁费搬迁奖励费补助费和属于A的拆迁费都据为己有。A放弃了索要属于自己的那部分,B起诉了C要求返还属于B部分的拆迁安置费。但C的态度是这事和他无关C只是被委托人C全部是执行A的委托行为,办理领款等事项,款项分配给B多少是A的分配意图。B后来也追加了A为被告,B为自己辩护想咨询有那些法律依据可以反驳C的观点,<br /> (ABC为亲属关系。A、B是同企业职工为母女关系,地点天津)
张晓燕于
回复内容
原则上讲,公房拆迁款是补偿给合法的承租人的,承租人对此享有处分权,有权决定如何分配。
No:108
主题:房屋纠纷
发言人:开枫
我母亲生前住房是房管所公房,只有使用权,户主是我妹妹的,但她一直没住,给我母亲住。而且是由我一直在照顾母亲生活。母亲曾答应找妹妹把住房要过来给我,妹妹也曾答应把房子过户给母亲,但一直没过户。且妹妹的住房证一直在我手上。现母亲突然病故,未留遗嘱。我现在找妹妹要住房,她不同意给我,还另外挂失又补办了住房证。我现在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妹妹的住房吗?
杨强于
回复内容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能否争取,需要看该公房的来源。
No:107
主题:卫生间公用下水管漏水
发言人:真挚
毕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前先不知道卫生间哪里漏水,经敲开后发现不是自己装修的水管漏水,是卫生间里有一个公用下水管漏水,此水管外面贴上瓷砖被封的,现在我想问,找物业他们能承担哪些。
毕文强于
这种情况应当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解决。
No:106
主题:业主与开发商的争议
发言人:张晓艳
留言内容毕律师您好!我在买房时看的户型图里没有看到公用消防管和主水管,但在交房时发现卫生间里有一个公用消防管和主水管,我感觉占用了我的个人使用面积,就这个问题我向开发商提出异议,可开发商解释说这是设计原因,无法改动.我想问这消防管和主水管设在我的房内是否合理,我该如何向开发商追讨赔偿?
毕文强于
您的这个问题,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讲,建筑方面的设计是在开发商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就已经设计好的;在没有合法的改变之前,是不允许变更规划的;因此,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规划部门审批的材料来核实开发商所说的是否真实。如果确实有此水管的设计,应该属于开发商没有告知您真实的情况;如果规划中没有,则属于事后变更,开发商也应当提前通知你,否则开发商属于违约。
No:105
主题:业主与开发商的争议
发言人:天涯共此时
毕律师您好!去年我在老家河北高碑店市买了一套期房,交房款的时候房子还没盖好。当时凭售楼员的介绍和园区的效果图、售楼沙盘定购的房。在购房时效果图及售楼员介绍我们的楼前为停车位及绿地。而目前我们所购的两个楼前的停车位全部盖成了车库,距单元出入口仅5~6米的距离,而且车库全部售给小区其他楼的业主和炒房的人,原来说的停车位及绿地全部被占用,造成我们业主没有停车位置。而其他楼前均没有。我们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将其拆除。但开发商仅同意业主,按原交房款退房,补偿银行利息,其他不做任何补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要求开发商将其拆除或给予经济补偿。购房合同签订交房日期为:2008年5月31日,目前业主大部分都未收放。急盼回复!谢谢
毕文强于
您好,这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即开发商把停车位改建的行为是不是变更规划规划;如果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及时通知买方,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或者接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没有变更规划,那么,开发商的沙盘和效果图则涉及到欺诈销售。你们现在的情况,需要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情况,我认为,开发商很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No:104
主题:二手房咨询
发言人:安良
留言内容毕律师您好!2005年7月我买了一处一二楼的二手商用房,当时是房主的姐姐代房主和我签订的买卖合同,并也代房主签了名,当天交了五万元定金,第二天交了四十三万元房款,扣留余款五万元待办完房照后一次付清。此房房主于当年8月把房交到我的手里,并签订了一份改造协议,双方还口头说好三个月之内给过户办好房产证,但对方过后一拖再拖。因为我是和房主的姐姐签订合同买的房产,所以2006年7月我找到房主的姐姐要房照,房主的姐姐写了补充合同说好于2006年10月20日把房证交到我的手里,可到2006年10月26日我去找房主的姐姐要房证时,房主的姐姐又写了补充说明说“近十几天就能给办妥,请乙方见谅,如再办不妥,给乙方适当经济补偿”。可到今天对方也没给我过户办理房产证,房主还对我说,她姐姐给我写的补充合同和说明没有经过她的授权,是无效的。请问律师房主的说法在法律上能说通吗?
毕文强于
你讲的问题,涉及到代理行为的有效无效;这需要根据具体的购房行为及相关证据来认定;根据你讲的情况,大体判断房主的姐姐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有效的,但事后的补充有可能是无效的。
No:103
主题:二手房咨询
发言人:王杰
留言内容毕律师您好!我于2005年7月份买一处二手商品房【一二楼】,房款已付,房主但现在还没有给我过户,2006年7月原房主在我的二楼窗外私自搭建了通往三楼的楼梯,我于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房主说这个楼梯是消防楼梯并拿出消防队的整改通知,消防队让原房主搭建一个室外楼梯,我想问的是他属不属于侵权。搭建楼梯时原房主没有通知我,也没有和我商量。
毕文强于
我记得您好像咨询过;我认为是否侵权要根据双方的合同,及楼梯改建行为是否经过合法审批等方面来判定。
No:102
主题:债权与物权
发言人:太阳光
请问债权法有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物权法有诉讼时效吗?<br />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物要折算为钱是否就是债了?
毕文强于
您问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和专业;物权一般从理论上来讲,分为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的时效问题,主要是指物上请求权是否适用时效问题。这个问题在实践中,普通认为适用时效问题。
No:101
主题:赠与是否有权收回?
发言人:cici
就我上一个问题中,您答复我是赠与,请问赠与是否有权收回,应为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依据,当时的赠与应该属于是无条件的赠与,赠与是否有诉讼时效,如果有是多久?
张晓燕于
回复内容
赠与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时生效,转移后一般无法撤销,除非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的行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受赠人的违法行为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以上条件时方可撤销赠与。
No:100
主题:急切需要答复
发言人:cici
留言内容<br /> 律师您好,向您咨询涉及房屋问题,希望在百忙中给予解答.<br /> 我家农村改造,就地上楼,当时的政策是,每处平房内的每个户口可以享受50平米的优惠价,制定位置购买,当时我母亲的户口在我家,我们问她买吗?她说没钱不买。问其他子女给母亲买吗,她们也都说没钱,我作为户主,当时就花钱买下了,现在楼房的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产权证由乡里统一办理,还未办理下来),平房是我们夫妻的私人财产,产权是我妻子的名字。这次搬迁我们共买了三处房子,其中一套双居是我的名字(90平米),一套独居(65平米)是我妻子的名字,还有一套独居(65平米)写的女儿的名字,女儿已经出嫁了,送给女儿了,现在我们搬楼已有三年了,母亲与其他子女后悔了,母亲现在起诉我。<br /> 请问1.如果我们不同意,母亲是否有权购买回这50平米,也就是其中的一套独居(因为当时也只是口头协议的,并没有依据)?<br /> 2.母亲现在是否有权要这50平米的居住权(母亲不想与我一起住)她想单独住一套独居?如果有,母亲百年后,其它子女是否有权与我分割?若无权可否要求他们立书面证明?<br /> 3.我们是否可以给她另租一套房子(50平米),我们出房租,如果母亲不同意,法律是否支持我们这个观点?<br />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
张晓燕于
回复内容
回复98 99 100:您说的按户口优惠是拆迁人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使用的一个优惠办法,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从法律角度讲,产权人即为房屋的所有人,至于您母亲是否有主张的权利,要看你们当初的约定,如无约定也可能被认为是赠与。
No:99
主题:我们是否被欺骗?
发言人:cici
我家农村改造,就地上楼,当时有关政策是每个户口可以享受50平米的优惠价,但是我们都认为是当时不买,过期作废,最近腾退办公室人员告知我们,如果当时事先声明,进行登记,50平米的优惠价格可以日后在买,但是签协议时,协议只是写了根据某某政策,达成何种协议。当时某某政策我们并没有看到,就签了协议,腾退办公室也并没有口头传达,现在我周边上楼的人都认为是当时不买过期作废,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腾退办公室的失误,应如何追究其责任?
No:98
主题:我的观点可否得到法律支持
发言人:cici
请问:我使用了母亲的优惠条件,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在我的名下,当时母亲没有异议,现在母亲跟我要这套房子的居住权,可我现在已经把这套房子租出去了,我可否给母亲另租一套房子,让她居住,我出房租,这样做,母亲如果不同意,法律是否支持我的观点?(母亲不愿与我共同居住)
No:97
主题:关于家庭房屋问题咨询
发言人:klcb
留言内容 <br />    律师您好,向您咨询涉及房屋问题,希望在百忙中给予解答.<br />    房屋为企业产,承租人是我姥姥,我和父母在此长期居住,该房屋处只有承租人和居住人户口。<br />    父母是知青工作调动后父亲和姥姥在同一单位工作,企业将房屋经内部协商调配给我们居住,姥姥搬到其他住所。<br />    拆迁时其他儿女为争该房屋经济利益由于纠纷一直未办拆迁手续领取拆迁费。<br />    五年后四女儿女婿从老人手中拿到房本等证件,催促我们时间已经拖太长了赶快拿封房卡和他们去办手续,最后四女婿以老人的委托人身份约我母亲去拆迁部门,他签了拆迁协议(但有无委托书不清楚可能没有)给我们那部分拆迁费不知占总款的多少份额,其余大部分房款划到他自己名下,并告诉老人签的协议已经丢失。<br />    请问我能否对其起诉,怎样起诉,要收集那些材料,
毕文强于
回复拆迁补偿,以房屋所有权人为赔偿对象;如果房屋的产权仍然是老人的,那么,房屋的补偿仍然针对老人.
No:96
主题:我有使用权吗【问题补充】
发言人:fulic
谢谢答复<br /> <br /> 本案说的房管公房是租的,我外公是承租人,我是同住人<br /> <br /> 现在产生纠纷的是单位房改房,我外公已经购买并有产权证了。<br /> <br /> 给我的遗嘱写了把单位房全部给我,第二年给我阿姨的遗嘱上面只有一句话,宣布给我的遗嘱失效,而另一份代书遗嘱虽然写了房子由外公四个女儿平分,但可能由于没有见证人所以是无效的。不但不作为证据提供,而且在法院也不给我们看。<br /> <br /> 当然我知道代书遗嘱在任何时候找几个人冒充见证人是很容易的。所以我也不想真的和他们打官司。<br /> 我只想知道如果那份代书遗嘱是无效的情况下,我有多大胜算。这样在协商的时候有点主动权。

    下一页   页码选择,跳到